關于制定《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遼價發[2013]005號各市物價局、建委,綏中、昌圖縣物價局、建委:
現將修定的《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期限為2013年1月20日~2014年1月19日。
附件:《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遼寧省物價局 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工程造價咨詢行業服務收費的管理,規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工程造價咨詢中介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六部委《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2255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國家建設部或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是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接受委托,對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提供專業服務,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活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的主要內容: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投資估算、項目后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核;建設工程概、預、結算及竣工結(決)算報告的編制和審核;建設工程實施階段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和審核;施工合同價款的變更及索賠費用的計算;提供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服務;提供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的造價監控與服務;提供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等。
第四條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應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誠信和自愿委托、有償服務的原則。
委托人有權自主選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五條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是經營服務性收費,按照“自愿有償、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采用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方式計算(詳見附表),價格浮動幅度上下不超過20%。委托方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根據建設工程咨詢項目的難易程度等具體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確定收費標準。
為了保證工程造價咨詢工作質量,維護市場秩序,通過招投標委托建設工程咨詢項目的,在評標時,其收費標準不得高于或低于規定的價格浮動幅度。
第六條 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收費,由基本費和追加費兩部分組成。基本費以“送審工程項目造價”為基數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算;追加費以“項目核減(增)額”為基數按規定的費率計算。
第七條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和明碼標價制度,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按規定必須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亮證收費。同時應在其經營場所、交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八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接受委托,開展咨詢服務時,應與委托方依法簽訂咨詢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內容、履約期限、收費標準等事項。委托方應按咨詢合同約定及時向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供開展咨詢業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資料。
第九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委托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按照《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指導規程》要求提供質量合格的服務,滿足委托人的技術、質量、時間要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交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達不到合同規定咨詢工作內容、工作深度的,應負責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詢服務費。
第十條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對違反本辦法和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財務部門委托的基本建設項目預(決)算審查服務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物價局遼財基字〔1997〕46號文件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價格主管部門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能權限范圍內負責解釋。
附表2:
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費率:‰
序號 | 收費項目 | 收費基數 | 劃分標準(萬元) | |||||
500 | 500-1000 | 1000-5000 | 5000-1億(含) | 1億以上 | ||||
1 | 投資估算、可行性經濟評價 | 投資額 | 0.9 | 0.8 | 0.7 | 0.5 | 0.4 | |
2 | 工程概算編制或審核 | 投資額 | 1.8 | 1.6 | 1.4 | 1 | 0.8 | |
3 | 施工圖預、結算 | 土建及配套的裝飾、安裝工程 | 工程造價 | 5.5 | 5 | 4.5 | 3 | 2.5 |
編制 | 專項安裝、裝飾、 | 6.5 | 6 | 5.5 | 4 | 3.5 | ||
市政園林等工程 | ||||||||
4 | 施工圖 | 基本收費 | 送審項目工程造價 | 4.5 | 4 | 3.6 | 2 | 1.5 |
預、結算審核 | 追加費用 | 核減(增)額 | 3% | |||||
5 | 編制工程量清單和計價、標底、招標控制價 | 工程造價 | 6 | 5.5 | 5 | 4 | 3.5 | |
6 | 編制工程量清單 | 工程造價 | 4.5 | 4.3 | 4 | 3 | 2.5 | |
7 | 工程量清單計價、標底、招標控制價編制 | 工程造價 | 2.5 | 2 | 1.8 | 1.5 | 1.2 | |
8 | 工程量清單 | 基本收費 | 送審項目工程造價 | 5.5 | 5 | 4.5 | 3 | 1.8 |
結算審核 | 追加費用 | 核減(增)額 | 5% | |||||
9 | 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 工程造價 | 12 | 10 | 9 | 7 | 5 | |
10 | 鋼筋(鐵件)抽筋計算、審核 | 噸 | 12元/噸 | |||||
11 | 注冊造價師、造價專業人員技術咨詢 | 每人每小時 | 200元 |
注:一、上表收費按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法計費。劃分標準為單項工程。當咨詢收費不足2000元時,按2000元收取。
二、安裝工程的工程造價含主材價格,但不含設備價格。
三、上述收費標準上下浮幅度不得超過20%。
四、咨詢服務的主要內容:
1.投資估算、可行性經濟評價:調查、收集資料,完成和出具投資估算或可行性經濟評價報告。
2.工程概算編制或審核:收集資料,根據初步設計圖計算或復核工程量,進行工料分析,出具工程概算書或審核報告。
3.施工圖預、結算編制:收集資料,根據施工圖或竣工圖以及施工技術規范計算工程量、進行工料分析、完成計價,出具工程預算書或工程結算書。
4.施工圖預、結算審核:根據有關規定,對工程量、材料設備價格、計價方法、計價過程進行全面和詳細審查、復核,出具相應報告。
5.編制工程量清單:根據業主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相關資料,依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計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單編制格式出具相應報告。
6.工程量清單計價、標底、招標控制價編制:根據業主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等相關資料,依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計算綜合單價和總價,按工程量清單計價格式出具相應報告。
7.工程量清單結算審核:根據有關規定,對工程量、材料設備價格、計價方法、計價過程進行全面和詳細審查、復核,出具相應報告。
8.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確定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制定控制實施細則;參加與造價控制有關的會議;根據工程進度編制工程用款計劃;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完成工作量月報表,并提供當月付款建議書;及時核定分階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結算;協助業主審核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發生的費用,相應調整造價控制目標;并及時向業主提供造價控制動態分析報告;承發包雙方提出工程索賠時,為業主提供咨詢意見;會同業主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提供結算報告書;與造價控制有關的其他服務。
9.鋼筋(鐵件)抽筋計算、審核:按施工圖紙、設計標準和施工操作規程計算或審核各種規格鋼筋(鐵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鋼筋(鐵件)重量計算書、匯總表。
附: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費方法
例如:某工程項目總投資額5000萬元的投資估算,計算收費額如下
500萬元×0.9‰﹦0.45萬元
(1000-500)萬元×0.8‰﹦0.40萬
(5000-1000)萬元×0.7‰﹦2.80萬元 應收咨詢費合計=0.45+0.40+2.80=3.65萬元
2007年收費文件轉發關于《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大發改收費字[2007]152號各有關單位:
現將遼寧省物價局、建設廳關于發布《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遼價發[2007)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須攜帶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工商營業執照到市發展改革委辦理《收費許可證》,并在其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后方可收費,未辦證和未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的不得收費。
大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大宮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關于發布《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遼價發[2007]1號
各市物價局、建委:
現將《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暫行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辦法自 2007 年 2 月 1 日起執行,試行一年,屆時期滿,另行核定。
附件: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暫行管理辦法
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建設廳二○○七年一月十二日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暫行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 加強我省工程造價咨詢行業服務收費的管理,規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工程造價咨詢中介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六部委《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 〕2255 號) 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國家建設部或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是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接受委托,對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提供專業服務,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活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的主要內容: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投資估算、項目后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核;建設工程概、預、結算及竣工結(決)算報告的編制和審核;建設工程實施階段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和審核;施工合同價款的變更及索賠費用的計算;提供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服務;提供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的造價監控與服務;提供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等
第四條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應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誠信和自愿委托、有償服務的原則。
委托人有權自主選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五條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是經營服務性收費 , 按照 “ 自愿有償、誰委托誰付費 ” 的原則,采用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方式計算(詳見附表),價格浮動幅度上下不超過 20% 。委托方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根據建設工程咨詢項目的難易程度等具體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確定收費標準。
第六條 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收費,由基本費和追加費兩部分組成。基本費以 “ 送審工程項目造價 ” 為基數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算;追加費以 “ 項目核減(增)額 ” 為基數按規定的費率計算。
第七條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和明碼標價制度,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按規定必須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亮證收費。同時應在其經營場所、交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八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接受委托,開展咨詢服務時,應與委托方依法簽訂咨詢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內容、履約期限、收費標準等事項。委托方應按咨詢合同約定及時向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供開展咨詢業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資料。
第九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委托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按照《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指導規程》要求提供質量合格的服務,滿足委托人的技術、質量、時間要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交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達不到合同規定咨詢工作內容、工作深度的,應負責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詢服務費。
第十條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對違反本辦法和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財政部門委托的基本建設項目預(決)算審查服務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物價局遼財基字〔 1997〕46號文件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價格主管部門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能權限范圍內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 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附表:
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費率:‰
序號 | 收費項目 | 收費基數 | 劃 分 標 準(萬元) | |||||||||
100以下(含) | 100-500(含) | 5000-1000(含) | 1000-5000(含) | 5000-1億(含) | 1億以上 | |||||||
1 | 投資估算、可行性經濟評價 | 投資額 | 0.9 | 0.8 | 0.7 | 0.5 | 0.4 | 0.3 | ||||
2 | 工程概算編制或審核 | 投資額 | 1.8 | 1.6 | 1.4 | 1 | 0.8 | 0.5 | ||||
3 | 施工圖預、結算編制 | 土建及配套的裝飾、安裝 | 工程造價 | 5.5 | 5 | 4.5 | 3 | 2.5 | 2 | |||
市政園林等工程 | 6.5 | 6 | 5.5 | 4 | 3.5 | 3 | ||||||
4 | 施工圖 預、結算 | 基本收費 | 送審項目工程造價 | 2 | 1.8 | 1.5 | 1 | 0.6 | 0.4 | |||
審核 | 追加費用 | 核減(增)額 | 5% | |||||||||
5 | 編制工程量清單和計價、標底 | 工程造價 | 6 | 5.5 | 5 | 4 | 3.5 | 3 | ||||
6 | 編制工程量清單 | 工程造價 | 4.5 | 4.3 | 4 | 3 | 2.5 | 2 | ||||
7 | 工程量清單計價、標底編制 | 工程造價 | 2.5 | 2 | 1.8 | 1.5 | 1.2 | 0.8 | ||||
8 | 工程量清單結算審核 | 基本收費 | 送審項目工程造價 | 3 | 2.5 | 2 | 1.8 | 1.5 | 1 | |||
追加費用 | 核減(增)額 | 7% | ||||||||||
9 | 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 工程造價 | 12 | 10 | 9 | 7 | 5 | 4 | ||||
10 | 鋼筋(鐵件)抽筋計算、審核 | 噸 | 12元/噸 | |||||||||
11 | 注冊造價師技術咨詢 | 每人每日 | 500元 |
注:一、上表收費按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法計費。劃分標準為單項工程。當咨詢收費不足1000元時,按1000元收取。
二、安裝工程的工程造價含主材價格,但不含設備價格。
三、上述收費標準上下浮幅度不得超過20%。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按《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及鑒定單位選定辦法(試行)》執行。
四、咨詢服務的主要內容:
1.投資估算、可行性經濟評價:調查、收集資料,完成和出具投資估算或可行性經濟評價報告。
2.工程概算編制或審核:收集資料,根據初步設計圖計算或復核工程量,進行工料分析,出具工程概算書或審核報告。
3.施工圖預、結算編制:收集資料,根據施工圖或竣工圖以及施工技術規范計算工程量、進行工料分析、完成計價,出具工程預算書或工程結算書。
4.施工圖預、結算審核:根據有關規定,對工程量、材料設備價格、計價方法、計價過程進行全面和詳細審查、復核,出具相應報告。
5.編制工程量清單:根據業主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相關資料,依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計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單編制格式出具相應報告。
6.工程量清單計價、標底編制:根據業主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等相關資料,依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計算綜合單價和總價,按工程量清單計價格式出具相應報告。
7.工程量清單結算審核:根據有關規定,對工程量、材料設備價格、計價方法、計價過程進行全面和詳細審查、復核,出具相應報告。
8.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確定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制定控制實施細則;參加與造價控制有關的會議;根據工程進度編制工程用款計劃;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完成工作量月報表,并提供當月付款建議書;及時核定分階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結算;協助業主審核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發生的費用,相應調整造價控制目標;并及時向業主提供造價控制動態分析報告;承發包雙方提出工程索賠時,為業主提供咨詢意見;會同業主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提供結算報告書;與造價控制有關的其他服務。
9.鋼筋(鐵件)抽筋計算、審核:按施工圖紙、設計標準和施工操作規程計算或審核各種規格鋼筋(鐵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鋼筋(鐵件)重量計算書、匯總表。
關于制定《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2008-12-5 9:13:38關于制定《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遼價發[2008]100號
各市物價局、建委:
《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暫行管理辦法》(遼價發[2007]1號),經過一年多的實踐,對加強我省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管理規范收費行為,促進造價咨詢行業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現制定《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執行期限為2008年9月24日~2010年9月19日。屆時期滿,另行核定。
附件: 《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遼寧省物價局 遼寧省建設廳 2008年9月24日
遼寧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工程造價咨詢行業服務收費的管理,規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工程造價咨詢中介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六部委《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2255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國家建設部或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是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接受委托,對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提供專業服務,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活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的主要內容: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投資估算、項目后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核;建設工程概、預、結算及竣工結(決)算報告的編制和審核;建設工程實施階段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和審核;施工合同價款的變更及索賠費用的計算;提供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服務;提供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的造價監控與服務;提供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等。
第四條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應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誠信和自愿委托、有償服務的原則。
委托人有權自主選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五條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是經營服務性收費,按照“自愿有償、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采用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方式計算(詳見附表),價格浮動幅度上下不超過20%。委托方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根據建設工程咨詢項目的難易程度等具體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確定收費標準。
第六條 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收費,由基本費和追加費兩部分組成。基本費以“送審工程項目造價”為基數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算;追加費以“項目核減(增)額”為基數按規定的費率計算。
第七條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和明碼標價制度,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按規定必須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亮證收費。同時應在其經營場所、交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八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接受委托,開展咨詢服務時,應與委托方依法簽訂咨詢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內容、履約期限、收費標準等事項。委托方應按咨詢合同約定及時向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供開展咨詢業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資料。
第九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委托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按照《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指導規程》要求提供質量合格的服務,滿足委托人的技術、質量、時間要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交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達不到合同規定咨詢工作內容、工作深度的,應負責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詢服務費。
第十條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對違反本辦法和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財政部門委托的基本建設項目預(決)算審查服務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物價局遼財基字[1997]46號文件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價格主管部門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能權限范圍內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