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區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校常態化審計服務項目第二包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RX2024001-2
二、項目名稱:裕安區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校常態化審計服務項目第二包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永道工程咨詢(江蘇)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區沙塘園7號1807室
中標(成交)金額:
年度審計:943.00元/校/年;現場審計:292.00元/校/次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項目名稱:裕安區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校常態化審計服務項目第二包。 服務范圍: 全區19個鄉鎮全覆蓋審計。常態化審計實行送達審計和現場審計相結合,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服務要求: 1、制度建設。食堂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別是食堂財務管理制度、食堂會計核算制度、食堂財務內控制度、食品(食材,下同)驗收制度和會計檔案保管制度。 2、機構設立及工作情況。是否成立營養改善計劃領導小組及膳食委員會,是否定期召開會議并有記錄(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是否按月審核食堂賬據等,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服務期限:一年(合同到期經考核合格可續簽合同,最多續簽1次)。 服務標準:合格,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符合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榮先丙、陳艷梅、陶勇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要求執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投標單位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六安市裕安區教育體育局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裕安區天堂寨路與將軍路交叉口東北150米,聯系電話:0564-3235053。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六安市裕安區教育體育局
地 址:裕安區天堂寨路與將軍路交叉口東北150米
聯系方式:0564-323505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睿翔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恒生陽光城68棟A座12樓1206-1207室
聯系方式:0564-3339961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黃明輝
電 話:0564-3339961
六安市裕安區教育體育局
安徽睿翔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