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計經委關于制定3000萬元以下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標準的通知
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計經委關于
制定3000萬元以下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標準的通知
蘇價房[1999]417號 1999年10月15日
各市物價局、計委、經委(計經委)及常熟市物價局:
根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的通知》[計價格(1999)1283號]精神,經研究,對3000萬元以下(不含3000萬元)的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標準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本通知從1999年11月1日起執行。
附:建設項目3000萬元以下估算投資額分檔收費標準。
建設項目3000萬元以下估算投資額分檔收費標準
單位:萬元
咨詢評估項目估算投資額 | 1000萬以下 | 1000萬-3000萬 |
1、編制項目建議書 | 1.5-2.5 | 2.5-6 |
2、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 3-5 | 5-12 |
3、評估項目建議書 | 1-1.6 | 1.6-4 |
4、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 | 1.5-2.5 | 2.5-5 |
注:
1、 建設項目估算投資額是指項目建議書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估算投資額。
2、 建設項目的具體收費標準,根據估算投資額在相對應的區間內用插入法計算。
3、 根據行業特點和各行業內部不同類別工程的復雜程度,計算咨詢費用時可分別乘以行業調整系數和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見[計價格(1999)1283號]文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