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滬建計聯[2005]834號滬價費[2005]056號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建設工程咨詢服務質量,進一步規范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收費行為,促進建設工程咨詢服務市場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建設項目前期工程咨詢收費暫行規定》(計價格[1999]1283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和《上海市<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滬計價費[2001]001號)等有關文件,結合《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審核)和招標代理服務暫行收費標準》(滬建建[2003]第641號、滬價費[2003]第054號,簡稱《暫行標準》)實施情況,經研究,制定本收費標準,現予發布,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收費標準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的單位。
二、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單位從事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工作,實行“誰委托誰付費”的有償服務原則(造價審核費用承擔從其規定),且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建設部或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造價咨詢資質證書》、《工程招標代理資格證書》;
(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單位可以根據業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務難易程度等,分別按附件規定的收費標準作上下浮動,浮動幅度不超過10%。
四、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單位收費標準分計件、計時兩類,并必須完成相應的主要工作內容。
對承接具體工程項目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咨詢業務的,按計件標準執行;對承接一般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咨詢業務的,按計時標準執行;對承接超出附件一服務內容范圍的工程合同專項策劃(審編)等工程咨詢業務活動,可與業主協商另行收費
五、計時收費按承辦人員不同資格,執行不同的收費標準:
(一)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注冊造價工程師、招標工程師,每人每小時300元;
(二)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工程造價人員、工程招標代理人員,每人每小時200元;
(三)其他一般專業人員,每人每小時100元;
(四)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計時收費標準由雙方協議商定。
如需提供有關資料,另酌情收取工本費。
六、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單位完成咨詢業務,一般出具成果文件3份,業主需要增加份數,酌收工本費。書面報告為中文本,業主需要翻譯外文本的,另收翻譯費。
七、本收費標準由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上海市物價局按各自職責范圍負責解釋。
八、本收費標準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九、凡與本收費標準不同的收費一律按本標準執行。自執行本通知之日起,《暫行標準》即行廢止。2005年12月31日前已委托并簽有合同的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的建設工程,相關的收費標準仍按原標準或原合同執行。
十、在執行本收費標準期間,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新收費標準,即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附件:1、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主要工作內容
2、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表
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上 海 市 物 價 局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工程招標代理服務主要工作內容一、項目投資估算
依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編制或審核項目投資估算,并按需作出相應的調整。
二、設計概算
(一)建設工程設計階段工程概算文件的編制或審核;
(二)體現控制設計概算的方法和優化途徑;
(三)根據需要出席有關工程投資、設計標準的協調會議
三、編制施工圖預算或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根據施工圖紙文件、《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參照相關的工程預算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施工費用計算規則、市場價格等情況編制施工圖預算或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四、勘察招標代理
(一)勘察招標咨詢及策劃;
(二)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
(三)編制勘察招標文件;
(四)協助招標人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澄清答疑;
(五)組織勘察招標的開標、評標、定標工作
(六)協助招標人草擬勘察合同。
五、設計招標代理
(一)設計招標咨詢及策劃;
(二)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
(三)編制設計招標文件;
(四)協助招標人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澄清答疑;
(五)組織設計招標的開標、評標、定標工作;
(六)協助招標人草擬設計合同。
六、施工監理招標代理
(一)施工監理招標咨詢及策劃;
(二)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
(三)編制施工監理招標文件;
(四)協助招標人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澄清答疑;
(五)組織施工監理招標的開標、評標、定標工作;
(六)協助招標人草擬監理合同。
七、施工招標代理
(一)施工招標咨詢及策劃;
(二)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
(三)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不含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四)組織現場踏勘,澄清答疑;
(五)組織施工招標的開標、評標、決標工作;
(六)協助招標人草擬施工合同。
八、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
(一)制定造價控制的實施流程,對承包人報送的工程預算進行審核,確定造價控制目標;
(二)根據施工承包合同價、進度計劃,編制工程現金流量圖表、用款計劃書;
(三)參與造價控制有關的工程會議;
(四)負責對承包人報送的每月(期)完成進度款月報表進行審核,并提供當月(期)付款建議書;
(五)承發包方提出索賠時,依據承發包合同,提供咨詢意見;
(六)協助業主及時審核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發生的費用,相應調整造價控制目標,并向業主提供造價控制動態分析報告;
(七)及時核定分階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結算;
(八)會同業主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提供完整的結算報告及各項費用匯總表;
(九)提供與造價控制相關的人工、材料、設備等造價信息和其他咨詢服務。
九、工程造價審核
(一)根據承發包合同和相應的建設工程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與定額、招投標文件、施(竣)工圖紙及各項有效證明,審核工程造價;
(二)組織召開工程造價審核相關的會議;
(三)現場踏勘、計量復核;
(四)工程量、工程價格及各類項目費用進行審核確定;
(五)編制工程造價審核報告。
十、鋼筋及預埋件重量計算
(一)按施工圖紙、設計標準、施工操作規程、工程量計算規則和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計算鋼筋及預埋件重量;
(二)提供完整和規范的鋼筋翻樣及預埋件重量明細表、匯總表。
附件二:
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和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表
(差額定率累進收費)單位:%
序號 | 收費項目 | 收費基數 | 劃分標準(萬元) | |||||||
100以下 (含100) | 100~500 (含500) | 500~1000(含1000) | 1000~3000 (含3000) | 3000~5000 (含5000) | 5000~10000 (含10000) | 10000以上 | ||||
一 | 編制項目投資估算 | 總投資 | 0.08 | 0.07 | 0.06 | 0.05 | 0.045 | 0.03 | 0.015 | |
二 | 編制設計概算 | 總投資 | 0.17 | 0.15 | 0.13 | 0.11 | 0.085 | 0.07 | 0.04 | |
三 | a.編制施工圖預算 | 建安工程造價 | 0.37 | 0.35 | 0.33 | 0.29 | 0.27 | 0.22 | 0.18 | |
b.編制工程量清單 | 0.37 | 0.35 | 0.33 | 0.29 | 0.27 | 0.22 | 0.18 | |||
c.編制標底 | 0.37 | 0.35 | 0.33 | 0.29 | 0.27 | 0.22 | 0.18 | |||
四 | 勘察招標代理 | 估算投資 | 0.04 | 0.04 | 0.04 | 0.036 | 0.032 | 0.024 | 0.02 | |
五 | 設計招標代理 | 估算投資 | 0.10 | 0.10 | 0.10 | 0.09 | 0.08 | 0.06 | 0.05 | |
六 | 施工監理招標代理 | 建安工程造價 | 0.11 | 0.11 | 0.11 | 0.10 | 0.085 | 0.07 | 0.06 | |
七 | 施工招標代理 | 建安工程造價 | 0.31 | 0.31 | 0.31 | 0.285 | 0.26 | 0.22 | 0.18 | |
八 | 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 | 建安工程造價 | 1.1 | 1.0 | 0.85 | 0.80 | 0.75 | 0.70 | 0.65 | |
九 | 工程造價審核 | 核增、減額5%以下(含),按送審價收取 | 建筑類 | 0.36 | 0.28 | 0.22 | 0.18 | 0.15 | 0.12 | 0.09 |
安裝類 | 0.36 | 0.31 | 0.22 | 0.19 | 0.16 | 0.12 | 0.09 | |||
核增、減額5%以上,按核增、減額分別收取 | 建筑類 | 6.3 | 5.7 | 5.1 | 4.0 | 3.8 | 3.6 | 3.2 | ||
安裝類 | 7.3 | 6.7 | 6.1 | 5.0 | 4.5 | 3.7 | 3.2 | |||
十 | 鋼筋及預埋件計算 | 噸 | 12.00(元) |
備注:
1、 收費基數:
(1) 估算投資: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批復總投資扣除土地批租、動拆遷費及國內外成套設備生產流水線費用;
(2) 建安工程造價: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作為建筑安裝工程價值的貨幣表現,由建筑工程費用和安裝工程費用兩部分組成;
(3) 送審價:指承發包合同中各專業工程報送審核金額;
(4) 噸:指鋼筋及各種型號預埋件以重量(噸)計算單位。
2、 出售招標文件,可收取編制成本費。收費中不含專家評審費、會務費、差旅費;
3、 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按單項承發包合同的建安工程造價收費;
4、 承接編制施工圖預算或工程量清單或標底,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及工程造價審核收費的項目,不包括鋼筋及預埋件重量的計算;
5、 工程造價審核收費:
(1) 項目送審價核減率在5%以內的(含5%),由委托單位負擔審核費用;
(2) 核減率在5%以上的,5%以內的審核費用由委托單位負擔,超過部分由原編制單位負擔;
(3) 項目核減、核增部分分別計算審核費用,核增部分由原編制單位負擔審核費用;
(4) 房修、園林、裝飾工程按“安裝類” 收費,其他工程按“建筑類”收費;
6、 差額定率累進收費計算。例如:某編制工程量清單的建安工程造價為3000萬元,計算編制工程量清單收費額如下:
100萬元×0.37%=0.37萬元
(500-100)萬元×0.35%=1.40萬元
(1000-500)萬元×0.33%=1.65萬元
(3000-1000)萬元×0.29%=5.80萬元
合計收費=0.37+1.40+1.65+5.80=9.2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