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發(fā)展計劃委員會文件 贛計收費字[2003]1177號關于規(guī)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省建設廳:
你廳《關于規(guī)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函》(贛建辦函[2003]33號)收悉。
為了促進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加強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管理,根據(jù)國家計委等六部委《關于印發(fā)<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計價格[1999]2255號)精神,現(xiàn)就規(guī)范我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規(guī)定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適用于我省各地依法取得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造價咨詢資質證書》,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登記,從事各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具有法人資格的中介服務機構(一下簡稱服務機構)。
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收費是指編制、審核和驗證,工程招標標底、工程量清算、投標報價、工程預決算以及其他與工程造價咨詢有關的咨詢服務收費。
三、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本通知規(guī)定的各項收費標準為中準價(詳見附件),委托雙方可根據(jù)建設工程咨詢項目的難易程度等具體情況,以本通知規(guī)定的中準價為基礎,在上下浮動10%的幅度內協(xié)商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
四、服務機構按委托事項并按規(guī)定收取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用后,不得再要求委托人無償提供食宿、差旅交通費等及收取其他費用。
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服務機構必須本著自愿互利、委托人付費、客觀科學的原則,接受社會委托,開展有償服務。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強制服務,強行收費。服務機構接受委托,開展咨詢服務時,應依法與委托方簽訂合同,明確服務內容、雙方責任和收費標準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符合委托人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服務機構應在其經營場所、交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費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收費標準等事項。
七、服務機構應嚴格執(zhí)行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切實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遵守市場經濟規(guī)律,防止不正當競爭,凡超過或低于本通知規(guī)定的收費幅度收費的,屬價格違法行為,由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價格法》等規(guī)定給予處罰。
八、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主題詞:收費 規(guī)范 通知
抄報:各設區(qū)市計委、物價局,省物價檢查所
江西省計委辦公室 2003年12月5日印發(fā)
附件:
江西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檔次 | 工程造價總額(萬) | 累進計費率(‰) |
一 | 200以下(含200) | 4.2 |
二 | 200至500 | 3.9 |
三 | 500至1000 | 3.6 |
四 | 1000至3000 | 3.3 |
五 | 3000至5000 | 3.0 |
六 | 5000以上 | 2.7 |
鋼筋抽筋量 | 每噸8元 |
注:1、服務機構除按上表標準收取基本費用外,如果建設工程造價總額有審減額的,可按審減額加收6%的咨詢費用。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實行分檔累進計費方式。如:某工程造價5000萬元,計算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額如下:
200萬元×4.2‰=0.84萬元
(500-200)萬元×3.9‰=1.17萬元
(1000-500)萬元×3.6‰=1.8萬元
(3000-1000)萬元×3.3‰=6.6萬元
(5000-3000)萬元×3.0‰=6.0萬元
合計收費:0.84+1.17+1.8+6.6+6.0=16.41萬元
江西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
序號 | 收費項目 | 收費基數(shù) | 分檔累進收費標準 | ||||||||
200萬元以內 | 201-500萬元 | 501-1000萬元 | 1001-2000萬元 | 2001-5000萬元 | 5001-8000萬元 | 8001-1億元 | 1億元以上 | ||||
一 | 項目可行性投資估算 | 估算價 | 1.5 | 1.4 | 1.3 | 1.2 | 1.1 | 1 | 0.9 | 0.7 | |
二 | 項目經濟評價 | 評估價 | 1.6 | 1.5 | 1.4 | 1.3 | 1.2 | 1 | 0.8 | 0.6 | |
三 | 工程項目設計概算 | 概算價 | 1.8 | 1.6 | 1.4 | 1.2 | 1 | 0.9 | 0.7 | 0.5 | |
四 | 審核工程 | 預算 | 工程造價 | 2.5 | 2.2 | 1.9 | 1.5 | 1.1 | 0.8 | 0.6 | 0.4 |
標底 | |||||||||||
結算 | |||||||||||
決算 | |||||||||||
五 | 編制工程 | 預算 | 工程造價 | 3 | 2.5 | 2 | 1.8 | 1.6 | 1.4 | 1.2 | 1 |
標底 | |||||||||||
報價 | |||||||||||
結算 | |||||||||||
決算 |
注:1、水電安裝工程含主材價格,不含設備價格。 2、凡要求做鋼筋抽樣分析的,其抽筋噸數(shù)在500噸以內的,可按6元/噸加收費用,抽筋噸數(shù)在500噸以上的,可按4元/噸加收費用。 3、工程結算、決算的審核,也可根據(jù)減(增)金額3-5%(即按核減或核增后工程造價總額減去送審價的絕對值為基數(shù))收費。不可將核減和核增額分開計算,分別向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收取,也不可重復按上述標準收費。 4、工程預算、標底、結算、決算的審核如果只需對部分工程量進行審核,按其實際審核工程量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