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物價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我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陜價行發[2012 ]72號各設區市物價局、規劃局(建委、建設局)、楊凌示范區發展改革局、規劃建設局:
為加強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管理,規范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收費行為,促進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原國家計委等六部委《關于印發<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計價格〔1999〕2255號)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49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我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并取得國家或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接受委托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時,均應按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二、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是指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接受社會委托,對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提供專業服務、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等業務活動向委托人收取的費用。
三、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委托人有權自主選擇造價咨詢單位,咨詢單位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委托,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強制服務,強行收費。
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提供的下列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1、工程設計概算編制(審核);
2、編制工程量清單及計價;
3、工程量清單計價(不含清單編制);
4、施工圖預算編制;
5、工程預(結)算審核(查);
6、工程實施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
7、工程造價糾紛鑒定;
8、竣工決算編制(審核)。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提供的其他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雙方協商議定。
五、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法計收,實行全省統一最高收費標準管理辦法。全省最高收費標準見附件,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下浮。
六、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接受委托,開展咨詢服務時,應與委托方按《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簽署咨詢服務合同(協議),明確服務內容、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金額、付款和結算方式、雙方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
七、委托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提供開展咨詢業務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資料。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詢工作量增加或延長工程造價咨詢期限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可與委托方協商(協議)加收費用。
八、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提交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達不到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質量要求,應負責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費用。
九、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失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協議)相應條款予以賠償。
十、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證》,在顯著位置公示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并出具合法票據,接受社會監督。
十一、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加強內部管理,嚴格按業務規程為委托方提供服務。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未按照合同(協議)履行規定的義務,或采取以低于成本價收費等不正當方式承接業務的,建設行政部門應按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十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對違法收費行為,按照《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查處。
十三、因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與委托方之間發生收費糾紛,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當與委托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期間國家出臺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陜西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doc
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2年6月21日
附件:
陜西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法)
序號 | 收費項目 | 計費基數 | 收費費率(‰) | |||||||
≤500 | 501—1000 | 1001—3000 | 3001—5000 | 5001—8000 | 8001—10000 | >10000萬元 | ||||
1 | 工程設計概算編制 | 項目總投資 | 1.5 | 1.4 | 1.2 | 1.0 | 0.9 | 0.8 | 0.7 | |
2 | 編制工程量清單及 | 工程造價 | 4.3 | 3.8 | 3.3 | 3.1 | 2.8 | 2.6 | 2.3 | |
3 | 工程量清單計價 | 工程造價 | 2.0 | 1.8 | 1.6 | 1.5 | 1.3 | 1.2 | 1.0 | |
4 | 施工圖預算編制 | 工程造價 | 3.2 | 3.1 | 2.5 | 2.3 | 2.1 | 2.0 | 1.6 | |
5 | 預(結)算審核(查) | (1)基本收費 | 送審工程造價 | 3.8 | 3.4 | 3.0 | 2.7 | 2.4 | 2.2 | 2.0 |
(2)效益收費 | 核減(增)額 | 5% | ||||||||
6 | 工程實施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 | 工程造價 | 10 | 9 | 8 | 7 | 6 | 5 | 4 | |
7 | 工程造價糾紛鑒定 | 鑒定標的額 | 10 | 8 | 8 | 8 | 6 | 6 | 5 | |
8 | 竣工決算編制(審核) | 項目總投資 | 2 | 1.8 | 1.8 | 1.8 | 1.5 | 1.3 | 1.2 | |
9 | 單獨計算鋼筋或鐵件 | 鋼筋、鐵件量 | 10元/噸 |
說 明:
1、 建設項目投資估算、可行性經濟評價咨詢收費可參照原國家計委《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計價格〔1999〕1283號)執行。
2、單獨“編制工程量清單”咨詢服務按“2.編制工程量清單及計價”同檔費率的60%計費。
3、預(結)算審核(查)效益收費由受益方支付。
4、工程實施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單編制開始到工程結算的全部造價咨詢服務業務。
5、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額低于2000元時,按2000元收取。
6、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法計算收費舉例:
例如:某工程編制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總造價6000萬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額計算如下:
500×4.3‰=2.15萬元;
(1000-500)×3.8‰=1.90萬元;
(3000-1000)×3.3‰=6.60萬元;
(5000-3000)×3.1‰=6.20萬元;
(6000-5000)×2.8‰=2.80萬元
合計收費:2.15+1.90+6.60+6.20+2.80=19.65萬元
陜西省物價局、財政廳、審計廳關于調整社會審計、會計咨詢業務有關收費標準的通知
陜價費調發〔1999〕13號
各地、市物價局、財政局、審計局,楊凌示范區管委會: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中發[1999]14號)精神,根據國家有關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為規范中介服務收費行為,制止亂收費,保障中介服務機構和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對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審計廳《關于印發陜西省社會審計、會計咨詢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通知》(陜價費調發[1996]16號)中的有關基本建設審計業務收費標準作適當調整和細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會計、審計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屬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實行有償服務。經有權審批部門批準設立的事務所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注冊登記,并按規定實行自收自支、獨立核算,照章納稅。
二、各事務所不得借助行政機關的權力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接受服務。國家機關也不得強制企業到指定的事務所接受服務。國家機關委托事務所提供服務的,其費用由國家機關支付。
三、企業在改革、改組、改造過程中的資產評估、驗資、審計等其收費一律按不超過現行規定收費標準的50%執行。
四、基本建設工程審計收費項目包括:基本建設工程概、預算(含標底造價)、竣工決算;基本建設(年度)財務審計、查證;基建技改工程資金來源驗證;其它基建審計業務。
五、適當降低基本建設審計業務收費標準,并按照收費合理、依據充分、便于操作的原則,把工程概、預(決)算按投資額大小劃分為三個計費段。降低后的分段收費標準見附件。
六、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執行,請各事務所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原印發的陜西省社會審計、會計咨詢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其它項目的收費標準(陜價費調發[1996)16號]繼續執行。
附:陜西省基本建設工程概、預算、社會審計、查證、驗證收費標準(略)
陜西省物價局、財政廳、審計廳陜價費調發[1999]13號文件規定收費標準陜西省基本建設工程概、預算、社會審計、查證、驗證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收費標準 業務項目 | 基建投資額 | |||||
1000萬元以下 | 1001-5000萬元部分 | 5001萬元以上部分 | ||||
審查費 | 核減費 | 審查費 | 核減費 | 審查費 | 核減費 | |
1、工程概、預(決)算審查 | 4‰ | 7% | 3-3.9‰ | 5-6.9% | 2-2.9‰ | 3-4.9% |
2、基本建設(年度)財務審計、 查證 | 按當年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5‰ 計收 | 按當年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計收 | 按當年實際完成投資額的0.5‰計收 | |||
3、基建、技改工程資金來源驗證 | 按實際到位資金總額的1‰計收 | 按實際到位資金總額的0.5‰ 計收 |
陜西省物價局 陜西省財政廳 陜西省審計廳關于印發陜西省社會審計、會計咨詢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通知陜價費調發[1996]16號各地、市物價局、財政局、審計局: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全省社會審計、會計咨詢業務收費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們重新制定的陜西省社會審計、會計咨詢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原印發的《陜西省會計師事務所統一業務收費(標準)暫行規定》和《審計事務統一業務收費標準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請各執收單位及時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
附:1、陜西省社會審計、會計咨詢業務收費管理辦法。
2、陜西省社會審計、會計咨詢業務收費標準。
陜西省社會審計、會計咨詢業務收費管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有關收費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適用于在陜西省境內經省及省以上財政、審計部門批準的會計、審計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各事務所在承辦會計咨詢,查證業務,社會審計時,必須按本辦法規定執行。外地來陜執業的事務所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各事務所在辦理業務時,必須堅持自愿和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各級業務主管部門不得強行要求企事單位或個人到本部門的事務所辦理咨詢、查證業務,更不得將其職責范圍內的正常行政公務交給事務所實施有償服務,否則被查證方有權拒絕交費。
三、各事務所對行政機關委托的審計、會計查證業務,應按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酌減10-20%收費。
四、各事務所在辦理業務時,應同委托方簽訂委托協議書(一式兩份),并經雙方簽章,方能生效,同時按收費標準的50%預收,其余在業務完成時一次收取。
根據業務需要赴外地(含市郊區)查證時,應經委托方同意,其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用由用委托方按財政部門規定的標準支付。
五、由于委托方不能按期提供有關帳冊、憑證、資料等而造成延誤工作時間的所需費用委托方應按協議規定予以支付。
六、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委托的咨詢驗資查證業務,可以在此收費標準基礎上加收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
七、各事務所承辦業務所出具的報告一般為中文本(一式五份),如需要翻譯成外文的應收取翻譯費。
八、為了體現“質量第一、信譽第一、************”的宗旨,對*********、省級明星事務所,辦理業務時,收費標準可上浮10-20%。
九、物價、財政、審計部門應加強對各事務所收費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各事務所不得降低標準收費。凡降低標準收費,屬于不正當競爭。
十、本辦法由省物價局負責解釋。
陜西省社會審計、會計咨詢業務收費標準陜價費調發[1996]16號
類 別 | 收費依據
收費標準 業務項目 | 企 業 資 產 總 額 | ||||
100萬元以下 | 101—1000萬元 | 1001—5000萬元 | 5001—10000萬元 | 10000萬元以上 | ||
查 證 業 務 | 1、年度財務收支、年度會計決算;年度承包經營審計 | 2.000元 | 3.000元 | 5.000元 | 8.000元 | 按萬分之一至萬分之三收取 |
2、廠長(經理)離任審計(年度) | 2.000元 | 3.000元 | 5.000元 | 8.000元 | 〞 〞 | |
3、經濟效益審計(年度) | 2.000元 | 3.000元 | 5.000元 | 8.000元 | 〞 〞 | |
4、擔任常年會計、審計顧問(年標準) | 2.000元 | 3.000元 | 5.000元 | 8.000元 | 〞 〞 | |
5、社團年度財務審計 | 1.000元 | 1.500元 | 2.500元 | 4.000元 | 5.000元 | |
6、參與辦理企業解散破產的清算事項 | 按企業注冊資本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收取,起點3.000元 | |||||
7、經濟案件鑒證、鑒定 | 根據業務繁簡難易程度及工作量大小、雙方協商收費 | |||||
8、注冊資本驗證、年檢 | 按企業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三至萬分之五收費,起點500元 | |||||
9、基本建設財務審計、查證 | 按投資總額的1‰—3‰計收 | |||||
10、基建、技改工程資金來源驗證 | 按投資總額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收費,起點1000元 | |||||
11、基建、技改工程預決算驗證 | 按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收取有核增核減的按核增核減額5—10%加收 | |||||
12、資產評估 | 按國家物價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1992)價費字625號文件執行 | |||||
13、代理納稅申報 | 企業按納稅額千分之二計收,起點500元,個人按納稅額5%計收,起點10元 | |||||
14、發行股票、債券審計驗證 | 按資產總額萬分之五收取 | |||||
15、對“可行性報告經濟部分”論證出具報告書 | 按企業立項投資的萬分之五收費起點為2.000元 | |||||
16、其它 | 根據業務量大小雙方協商收費 | |||||
咨詢業務 | 1、企業管理、會計、審計業務咨詢 | 根據業務量大小雙方協商收費 | ||||
2、參于談判(出庭)兼做上項業務 | 按上項收費標準加收30% | |||||
3、翻譯外文資料 | 每千字收費80元 | |||||
4、工時計費 | 主任會計師、副主任會計師每小時180元;注冊會計師每小時150元,會計師、審計師每小時100元;助理會計師、助理審計師每小時60元。 |
注:工時計費只限于工作量在8小時之內的業務活動。陜西省基本建設工程概、預算、社會審計、查證、驗證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 基 建 投 資 額 | |||||
收 費 項 目 及 標 準 | 1000萬元以下 | 1001萬元—5000萬元部分 | 5001萬元以上部分 | |||
審查費 | 核減費 | 審查費 | 核減費 | 審查費 | 核減費 | |
1、工程概、預(決)算審查 | 4‰ | 7‰ | 3—3.9‰ | 5—6.9‰ | 2—2.9‰ | 3—4.9‰ |
2、基本建設(年度)財務審計、查證 | 按當年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5‰計收 | 按當年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計收 | 按當年實際完成投資額的0.5‰計收 | |||
3、基建、技改工程資金來源驗證 | 按實際到位資金總額的1‰計收 | 按實際到位資金總額的0.5‰計收 |